越秀地产(00123.HK)公布,根据上市规则第37.41条,于2018年4月4日设立的30亿美元有担保中期票据计划于其公布后有效期为一年以发行上市票据。因此,根据计划发行上市票据的有效期已于2019年4月3日届满。鉴于以上所述,发行人建议更新计划,并已相应向联交所申请于2021年1月8日后12个月内,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的方式将计划于联交所上市。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偿还发行人、公司及其各自附属公司整体的现时中长期离岸债务,有关债务将于一年内到期。预期计划的上市将于2021年1月11日或前后开始生效。
尽管以上所述,于2018年4月19日已发行的8亿美元于2021年到期的4.875厘有担保票据及4亿美元于2023年到期的5.375厘有担保票据的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