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徐海鑫(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近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程度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这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出台的一项指向性非常明确的重要文件,是深化需求侧改革释放消费潜能的有力举措,在改变乡村面貌、改善农民生活、推进乡村振兴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挖掘中国经济内生增长潜力有着重要意义。
新冠疫情对中国和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挑战,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经济发展方式必然要相应进行优化调整,需要不断深化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为此,我国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需要充分发挥我国超大的国内市场规模和内需潜力,把提振内需作为刺激当前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内需潜力在哪?目前,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不到20%,从上升的空间来看,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至7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77370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7088亿元。尽管乡村消费市场总体占比不大,但消费额恢复快于城镇0.5个百分点。同时,农村支付能力加速提升。2020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69元,名义增速为3.7%,快于城镇居民2.2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农村消费市场相较于城市的巨大落差正是国内市场内需潜力增长的最大源泉,也是构建国内大循环的最直接和最强劲的动力,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重要支撑。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归根到底就是要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进而推动农业现代化。
乡村振兴最直接的问题就是要提升农民生活幸福指数,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研读这次《通知》的内容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十二个部门拿出真招实招,特别是聚焦汽车、家电家具、餐饮等大宗消费重点消费,直接作用在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重点方面,改善农民生活方式的基础与条件,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当前我们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在提振农村大宗消费重点消费的过程中,不仅要围绕农民生活领域,还需要扩大至农业生产领域,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推动农产品(000061,股吧)供应链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释放的农村消费潜能将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平衡的动能,通过需求侧的提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9年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为57.8%,在这一指数连续多年超过50%,扩内需取得积极成绩,消费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疫情给我国经济造成强烈冲击,在系列经济复苏组合拳政策的作用下,“三驾马车”中的投资和出口都已由负转正,但消费仍需提振。
从历史数据看,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增长9.6%,高于城镇居民7.9%的增幅。从最近的数据看,2020年11月份,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9%和5.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高于城镇0.7个百分点,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农村消费市场既是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提振内需的最大潜在市场,要充分挖掘。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充分的激活和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