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00175,HK)董事会」)注意到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公司之股份价格及成交量出现不寻常上升。董事会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合理查询后,确认其并不知悉导致该等股份价格变动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又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董事会亦注意到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若干新闻报导指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利控股)将与百度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BIDU)合作生产智能电动车(该建议交易)。公司澄清并申明,公司并非该建议交易之订约方,且就该建议交易而言并无与吉利控股合作或向吉利控股提供融资。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