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书网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经理李隆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销售车辆、保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328.7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同时,他还涉嫌挪用公款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法院一审合并判决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对李隆光受贿所获赃款328.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受贿事实依据里,我们发现多家汽车企业的销售人员也在行贿之列,其中,上市车企亚星客车(600213,股吧)、金龙汽车(600686,股吧)投资持股的子公司苏州金龙的销售人员也出现在行贿名单之中。
2013年至2015年,江苏省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亚星客车”)销售人员张某1在向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销售客车过程中,为感谢李隆光的关照,送给李隆光现金共计2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亚星客车于1999年8月在A股上市,公司主营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李树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长江担任公司总经理,盛卫宁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0年至2013年,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为“苏州金龙”)销售人员陈某1在向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销售车辆过程中,为感谢李隆光的关照和帮助,送给李隆光现金共计58.6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是由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金龙汽车”)分别出资47648万元、25413万元、2480万元,其中,金龙汽车为A股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3.28%。
除此之外,还有多家未上市的车企也存在行贿行为,行贿人不乏公司法定代表人、销售人员、经理人员等。
2013年,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计划采购几台客车。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年汽车公司”)销售人员沈某找到李隆光,请李隆光把购车订单交给青年汽车公司。2013年下半年,在李隆光的安排下,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向青年汽车公司购买了3台客车。购车后的一天,沈某在李隆光办公室送给李隆光现金5万元。
2007年至2012年,四川南骏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南骏公司”)销售人员王某1在向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销售车辆过程中,为感谢李隆光的关照和帮助,送给李隆光现金共计21.7万元。
2008年至2012年,南充市南宇车业有限公司(简称为“南宇公司”)经理陈某2在向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销售车辆过程中,为感谢李隆光的关照,送给李隆光现金共计9万元。
2015年,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向广安振兴车业有限公司购买了30台出租车。购车后的一天,为感谢李隆光的关照,广安振兴车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3在李隆光办公室送给李隆光现金6万元。
2014年上半年,在李隆光的关照下,南充东风嘉龙客车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某2向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销售了3台客车。为感谢李隆光的关照,车辆交付使用后的一天,张某2在李隆光办公室送给李隆光现金1.5万元。
(王刚 HF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