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1月13日晚间披露,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发证时间:2020年10月30日,证书编号:GR202034002691,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利康制药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胡心宇)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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