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张罚单、超亿元罚款,2020年,银保监会打击保险业乱象的决心并未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有所减弱。
普华永道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业机构共开出1705张罚单,罚单金额达到2.36亿元,涉及342家保险机构,罚单数量、罚款金额都远超2019年。
与此同时,除了罚款、警告以及责令改正等比较常见的处罚之外,银保监会2020年开出的罚单还涉及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撤销高管任职资格、停止接受新业务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财产险公司因“虚”被罚
2020年,受监管处罚的重灾区仍然是财产险公司。在数量上,财产险公司共收到罚单714张,占罚单总数的42%;在金额上,处罚约1.34亿元,占罚款总额的57%。其中,4家财险公司被“撤销高管任职资格”,5家被“停止接受新业务”。
“虚”是财产险公司被处罚的最主要原因。在财产险公司收到的罚单中,“编制虚假材料”“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出现频率最高,且单次处罚金额较高。这两项违法违规行为是多年来财产险公司的“普遍做法”,更是监管“围剿”的重点方向。
比如,某大型财产险公司及其部分分支机构2020年累积被罚3284万元,动辄几十万元的罚金都在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的行为埋单。
2020年,共有43家人身险公司收到470张罚单,占罚单总数的28%;罚款金额合计5734.5万元,占罚款总额的24%。其中,3家人身险公司被“撤销高管任职资格”。
人身险公司被罚的主要原因有“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费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费率”出现频率不是最高,但只要出现,一定受到监管严惩狠罚。
银保监会2020年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就是针对某寿险公司电销、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最终被罚款215万元,11位相关人员共被罚款123万元,这也是2020年“含金量”最高的一张罚单。
保险中介整治仍在进行中
作为近几年监管重点关注的保险中介机构,2020年共收到436张罚单,占罚单总数的26%;处罚金额为3672.12万元,占罚款总额的16%。其中,有2张罚单涉及“吊销营业执照”、2张涉及“停业”、1张涉及“停止办理行政许可”、4张涉及“撤销高管任职资格”、13张涉及“停止接受新业务”。
从保险中介机构类型来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仍然是被罚的主要对象,罚单数量、罚款金额占据了保险中介机构处罚的一半以上。其中,保险公估机构的罚单数量、罚款金额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保险经纪公司罚单数量在下半年呈上涨态势。
总体上看,涉及保险中介机构的罚单呈现小而散的特点,涉及机构数量众多,达到250家。但罚单金额与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相比均较少,罚款金额最高的两张罚单,单笔罚款均为80万元。巧合的是,两家公司受罚原因都是因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当利益”。
梳理保险中介机构被处罚的理由,排在前五名的依次为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构违规操作中介业务,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保险中介市场竞争激烈,出于维护与保险公司合作关系,增加公司、个人收益等因素,促使中介公司利用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虚构业务、进行不正当牟利、违规销售等方式谋取利益,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护自身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优势、提高公司业绩,从而进行违法违规的业务操作,造成监管风险。”普华永道相关负责人表示。
也正因如此,2019年、2020年,银保监会连续发布《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套取费用”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并延续了积极鼓励保险机构自纠自查的态度,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
监管机构多管齐下治乱象
“银保监会以依法严查严处为导向,毫不放松对保险市场乱象进行整治和查处。”普华永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冲击,但2020年银保监及其派出机构全年开出的罚单数量以及罚单金额都要远高于2019年,表明了监管机构加大处罚力度,整顿市场乱象的决心。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表示,保险罚单数量和罚款金额提升,与去年6月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以及同期开展的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有关,体现了监管部门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导向。
在一如既往强监管的基础上,2020年银保监会还发布了45个与保险行业相关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覆盖了公司治理、险资运用、销售及渠道管理,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等领域。
普华永道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从2020年年初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年中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再到刚刚落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具体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也都反映出其作为监管部门始终如一坚持监管底线,通过颁布更加细化及指向性的要求,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为配合一些改革启动、新规执行等特殊时点,银保监会及时针对有可能发生的乱象,提前向保险公司发出提醒,将“丑话说在前头”。
比如,针对重疾险新旧定义切换的过渡期叠加“开门红”的特殊时点,银保监会三管齐下,快速通报人身保险产品设计、条款表述、费率厘定的典型问题,帮助消费者识别风险;要求各保险公司认真落实有关产品监管政策规定,各层级产品管理人员在产品开发报备工作中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同时,表明监管层将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保险公司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尽量让消费提示发生在销售误导之前。
(孟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