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华国际(00539)公布,去年5月至12月期间共以约3263.8万元出售3项物业51%股权而订临时协议,料收益约2187万元,但由于无心之失而漏报,已违反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交易构成须予公布交易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该集团指,所售物业分别位于长沙湾永康街37至39号福源广场19楼D室、B室和C室,出售代价分别为1260万、1023.8万和980万元,料收益分别为约1029万、593万和564万元。至于出售所得用于向银行偿还一笔按揭贷款及一般营运资金。该集团指,已通过刊发临时协议主要条款等,纠正违规行为,而未来预防潜在违规行为措施方面,将进一步收紧申报及监督程序,并向员工提供培训,以加强识别可能构成须予公布交易及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予以披露交易的能力。
(文章来源:经济通中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