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出炉:谁受影响最大?谁被“豁免”?银行作何应对?

财经
2021
01/16
08: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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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末央行两度“示警”互联网存款相关风险以及多家互联网平台集中下架银行存款产品之后,1月15日,商业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靴子”落地,新规明确“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借互联网平台“拉存款”被叫停。监管风暴来袭,谁受影响最大、谁能得到“豁免”、银行作何应对等问题颇受各界关注。

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出炉:谁受影响最大?谁被“豁免”?银行作何应对?

借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储被叫停

1月15日,银保监会、央行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共十四条,从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加强消费者保护、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对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进行规范。

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一条便是,“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非自营互联网渠道受限也就意味着,此前银行广泛依靠互联网平台进行“拉存款”的方式被正式叫停。

对于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有何考虑?银保监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对于已经通过互联网金融等第三方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来说,《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小银行受影响最大

业内对于该互联网存款新规的出台其实早有预期,去年末,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曾在2020年11月和2020年12月两度“发声”提及互联网存款相关问题及其风险隐患。随后,2020年12月18日,支付宝下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引发行业高度关注,此后各大互联网平台纷纷跟进下架,相关银行存款产品仅针对存量客户可见。

需要指出的是,近两年来,借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存款产品,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在此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中小银行的存款产品也占据多数。

《通知》下发后,银行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揽储利器将被“斩断”,影响几何?“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持非常谨慎的态度,监管出发点就是希望控制互联网存款的无序扩张来控制潜在金融风险。《通知》对自营渠道投入比较多、建设比较好的大型和部分中型银行来说影响较小,主要影响的是自营平台比较薄弱的中小银行,因为其不能依赖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获取存款了。”银行业资深分析人士王剑辉如是说。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进一步表示,此次通知受到冲击最大的群体是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存款补充渠道不及大行,尤其民营银行由于缺乏网点,更加依赖线上吸储,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还提到,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比如消费者在电力公司、铁路公司等银行非自营机构网络平台上,涉及到的公交卡、电卡充值、金融钱款的往来,消费者需要拿银行卡进行的支付类活动,业务应该正常进行;第三方发的消费卡,钱是由银行卡转出的业务也是正常进行。”对于该表述,多位银行业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如是说。

纯互联网银行有望获“豁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规限制银行借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储,但也开了一道口子。

《通知》明确了,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条件的除外。

“这项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这种银行定位于服务于某一个区域,规定限制了其跨区域服务,防止这些区域性法人银行通过互联网的渠道过度扩张。这种扩张有可能会使其资产负债表结构失衡,比如其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全国各地存款,提供高息或更有吸引力的条件吸引客户,但是其发放贷款可能针对本地,本地的收益和异地高息存款可能不相匹配,形成资产负债表的失衡,容易埋下金融隐患。”王剑辉分析。

《通知》特别提到“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条件的除外”。在民营银行中,部分是无实体经营网点的纯互联网银行,比如微众、网商、新网,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异地业务,但更多的民营银行受“一行一店”的限制,仅一家银行网点,向来面临吸储难题。这部分银行是否也同受约束受到银行业人士的关注。

对此,王剑辉指出,从目前的规定看,约束的是银保监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银行,没有民营和国营之分。民营银行只要有线下网点,就受规则的限制,也不能够跨地区通过互联网吸收存款。对于民营银行来说,如果经营许可中有区域限制,就需要在本区域内经营,如果没有区域限制想要异地互联网吸存,可能就需要跨区域设立网点,当然跨区域设立网点也要经监管许可。“监管原本希望民营银行等部分中小银行能通过互联网渠道来业务拓展,走出一个创新金融模式,但后续也发现互联网金融整体并没有如预想的良性发展,传统银行可能也会面临市场萎缩。所以出台这个措施一方面限制银行的无序扩张,另外也限制了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野蛮生长。”

另谋出路

《通知》一经下发,立即引起银行机构的高度重视。某民营银行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通知》下发后该行立即开会讨论,就具体条文细致研究并按规定落实。“通知下发后,我们一条一条地看,想看看针对我们是否有更细致的规范,琢磨相关业务如何开展。”上述人士如是说。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吸储利器”被收缴,在激烈的揽储竞争压力下,中小银行也正寻找新的出路——即发力自营渠道。

一家中小银行内部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直言,现在做自营渠道就是该行今年最重要的任务。目前,该行正着力增加自身App的客户量,同时利用活动营销活跃客户。

“我行今年发展的主题已经确定了,要稳健发展不追求规模,肯定会努力做客户运营,拉新促活。我们现在是微信银行和App双运营,目前一方面,对于前期通过互联网平台上积累的存量客户往自家银行App上导流,另一方面通过自家银行App和微信银行搞活动推广,利用开户奖励、补贴等方式拉新。”上述人士表示。

对于未来发展,苏筱芮建议,商业银行需要厘清自身的业务结构与规模占比,通过加强同业融资来缓解监管带来的冲击;要认真评估监管指标,如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核心负债比例等重要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要加紧平衡收入结构,做好客户精细化运营,大力发展自营渠道,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新型方式提升自身的运营能力;地方法人银行应坚守本地地位,在自身的能力范围内精耕细作。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马嫡

(娄在霞 HN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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