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控股(03396.HK)公布,2021年1月12日,联想集团原则上已批准联想集团CDRs发行的初步建议以及CDRs在科创板上市买卖的申请。
根据联想集团CDRs发行,联想集团已原则上批准发行相当于不超过1,337,967,290股新联想集团股份(即不超过经联想集团CDRs发行扩大后将予发行的联想集团股份总数约10%)作为基础证券的CDRs。联想集团CDRs发行须待取得(其中包括)联想集团股东及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后方可作实。
公告日期,公司为联想集团的单一最大股东,分别透过联想集团相关股东及Union Star直接及间接持有联想集团合共约31.45%的权益。联想集团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公司在遵守适用法律、规则及监管规定的情况下,将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持对联想集团的控股股权,以使紧随联想集团CDRs发行完成后,联想集团将继续作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量将继续合并入账至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公告日期,联想控股相关股东(为紧密联系的一组股东)在合共684,376,910股内资股及548,000,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2.30%。倘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联想集团CDRs发行,没有股东需要放弃表决权,而公司拟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就联想集团CDRs发行获得联想控股相关股东的书面批准。在获得该书面股东批准后,联想集团CDRs发行将被视为已正式获得批准以代替召开公司的股东大会。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