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海能源(00342)发布公告,由于本公司及新海代理人持续与若干主要计划债权人进行商讨,法院计划的条款可能顺应加以调整,因此在今天举行的每个计划会议上均提呈一项决议案,建议将有关会议押后最多3个月,或中国香港法院及百慕达法院指定的其他日期举行(新海代理人计划则由中国香港法院指定日期),其确实的举行日期将在确认后公告。
在该两个计划会议上,所有出席的计划债权人(无论亲身出席或由委任代表出席)并在有关计划会议上投票者,均一致通过建议决议案。因此,计划会议押后举行,本公司将进一步向中国香港法院及百慕达法院申请适当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