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川河集团(00281)公布,该公司接获联交所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的函件,通知该公司其决定,表示该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具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及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支持其营运,以令其股份得以继续上市。在作出该决定,联交所已考虑下列事项:该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分类及证券买卖业务。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公司有权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鉴于私有化建议,该公司决定不会要求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
鉴于私有化建议,联交所认为延缓执行《上市规则》第6.01(3)条的暂停买卖规定属合适安排,使在私有化建议进行期间,该公司股份可继续买卖。
倘私有化建议基于任何原因而未能落实,联交所将考虑即时引用《上市规则》第6.01(3)条的暂停买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