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000629)发布公告称,子公司辽宁海思科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其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11%)注射液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据了解,上述注射液是将脂肪乳(20%)、氨基酸(17)和葡萄糖(11%)分别置于三个独立的腔室,临床使用时即开、即混、即用,临床应用便捷且可有效避免配制过程中的污染风险。
公告显示,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11%)注射液原研厂家为费森尤斯卡比公司(Fresenius Kabi AB),1999年最先在瑞典批准上市。辽宁海思科为国内该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第二家企业。
(文章来源: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