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维亮控股(08612)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24日及于2021年1月20日,卖方维亮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大汇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订立2020年销售协议及2021年销售协议,卖方已同意向买方出售2020年机器及2021年机器,代价分别为200万港元及400万港元。
2020年机器包括分别生产于2005年及2019年并由集团分别于2012年及2019年购入的二手反循环钻机及液压动力装置,为一种带有钻桿的钻孔灌注椿机,用于对岩石进行钻孔至指定深度;及与钻孔灌注椿施工有关的工具。
2021年销售协议项下将予出售的2021年机器(由二手反循环钻机及液压动力装置组成,为一种带有钻桿的钻孔灌注椿机,用于对岩石进行钻孔至指定深度)乃于2015年生产及于2018年由集团收购。
2020年机器于2020年11月30日的未经审核总账面净值约为174万港元。集团自2020年出售事项确认未经审核收益约26万港元。
2021年机器于2020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核总账面净值约为378万港元。预期集团将自2021年出售事项确认未经审核收益约22万港元。
公告称,董事认为,该等出售事项为集团提供机会变现陈旧机器的价值,为集团带来额外营运资金。该等出售事项将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影响。该等出售事项产生的现金所得款项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