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T南化重大资产重组之际,此前与公司相关的收储土地增值收益补偿款迟迟没有得到确认,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近日,ST南化公告称,根据2020年10月已出让土地公开挂牌价格估算,公司的236亩商用土地总收益大概为21亿元,扣除前期已收到预付的16.5亿元补偿款后还剩余4.5亿元(未扣除规定的收储成本和各项费用),最后到款以实际情况定。
根据公告,2009年11月南宁市政府出台《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方案》,将对ST南化生产区实施整体搬迁。为此ST南化向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收储公司全部518.94亩土地,并于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式签署了《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根据合同,收购地块出让前ST南化即收取预付的土地补偿款,该笔款项共计16.5亿元,于2015年年底前已全部收到。收购地块在后期经挂牌出让并完成结算后,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国家计提各项费用、已预支付的土地收购补偿费(16.5亿元)等费用后支付给ST南化。
根据ST南化收到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化公司储备项目用地出让有关情况的复函》可知,ST南化的收储土地中刨去城市道路等政府规划的公共用地后剩余可出让商住用地有236亩。2020年10月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已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其中146亩(挂牌价为897万元/亩),尚未出让的商住用地还剩余90亩。
若按已出让用地挂牌价897万元/亩粗略测算,ST南化236亩土地总收益大概为21亿元,扣除前期已收到预付的16.5亿元补偿款后还剩余4.5亿元。
公司表示,以上费用还需根据有关规定将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国家计提各项费用、已支付的土地收购补偿费等费用后报送南宁市财政局核定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并且目前已出让土地为146亩,尚未出让的商住用地还剩余90亩,实际到账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定。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