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HK)公告,于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有条件地同意认购而公司有条件地同意配发及发行1.8亿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29港元。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29港元,较1月21日收市价每股0.355港元折让约18.3%。
认购协议项下认购人应付总代价为5220万港元。认购股份占紧随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3,323,771,133股股份约5.42%(假设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间已发行股份总数不会出现任何变动(惟发行认购股份除外))。
认购协议所得款项净额为5208.4万港元。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董事认为,发行认购事项为公司提供机会引入认购人为战略股东,并扩大股东基础。董事亦相信,认购事项可增加其营运资金、加强其资基础及财务状况。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