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赛特(00153)发布公告,于2021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一名独立债务人就合共1073.28万港元(即判定债务1000万港元、应计利息及申索成本及开支的指称总和)的债务于HCCW 40 of 2021下提出的呈请。呈请定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公司正积极处理呈请,并正在就呈请征询法律意见。
于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的公告刊发后及于与HCCW 235 of 2020呈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呈请人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同意传票撤回经修订呈请。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