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赛特(00153.HK)公告,于2021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一名独立债务人就合共1073.2万港元(即判定债务1000万港元、应计利息及申索成及开支的指称总和)的债务于HCCW40of2021下提出的呈请。
呈请定于2021年4月2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公司正积极处理呈请,并正在就呈请徵询法律意见。公司将及时知会股东及投资者有关呈请的任何重大进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时另行刊发公告。
于该公告刊发后及于与HCCW235of2020呈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呈请人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同意传票撤回经修订呈请。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