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你可能要被拒绝核保了!还有最后一周,一月进入尾声,你们可能以为时间还充裕,不是!!买保险是要留出核保时间的,特别是现在,重疾都卖爆了,核保全要排队。我只能帮大家到这里了,快上车!”
1月22日上午十点,徐晓在她的朋友圈里发了这样一段话。作为一名做保险经纪人,她可以销售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不同预算都能有合适的方案推荐。最近咨询重疾险的朋友很多,她连续几天办理重疾险投保业务都加班到很晚。因为,重疾险新规马上落地,她预计接下来一周,投保量会有平时的几十倍,系统压力会很大。“距离‘修仙’结束还有10天,回家路上还可以再看三份预核保,这个月十二点前下班是不可能的。”徐晓的一位核保朋友也在朋友圈里记下了他的心情。据徐晓所知,不少保险公司核保业务的员工已经疯了,工作量真的很大,一天一个人几乎要核1000张单子。
徐晓说的新规是《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标准(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将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行13年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发生调整,届时旧标准下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将停止使用。
新版本的定义相较旧版有的更为严格了,也有的更为宽松了。市面上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在过渡期间推出了“择优理赔”方案,即购买的是旧规下的重疾险产品,未来在理赔上可以按照新规和旧规较宽松的规则进行理赔,也因此几乎所有的保险代理人都在吆喝“赶紧上车”。
有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应冷静看待,更关注于当前的重疾保障需求、自己的支付能力,家庭需求来配置保险,理性购买。
新旧版本之变
甲状腺癌去留问题成为此次修订中备受关注,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过去按照旧版定义,甲状腺癌按重疾赔付,至少赔100%保障;如今按照新版,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甲状腺癌被按轻症赔付,赔付30%;TNM分期为Ⅰ期(不含)以上的甲状腺癌按重疾赔付。TNM分期为Ⅰ期而言,“事实上前者占据了95%的发病率;而后者其实发病率不足5%。”徐晓说道。
定期重疾险,即为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期间内提供保障。固定期间可按年数确定(如10年),也可按被保险人年龄确定(如保障至70岁)。一般来看,定期重疾险的保障期限可以为1年、10年、20年、30年或保障至固定岁数。
徐晓以最近为同学家属理赔的一起甲状腺癌的个案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解释,她的同学在2019年都给自己和太太买了重疾险,夫妻互投,加了投保人豁免。前阵子同学太太确诊甲状腺癌(1期,低危),1月18日发起理赔,一天就结案了,同学太太获赔30万,同时豁免后期保费,还有2次重疾保障(现金价值降为0),同学自己的保单后期保费也全部豁免,保单利益不变,包括现金价值也不变,共计豁免23万保费。但是如果按新版定义,1期甲状腺癌只能赔9万,这样就足足少了十几万的赔付了。
除了甲状腺癌外,轻症的赔付也降低了。新版增加了高发3种特定轻症,包括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赔付比例有限制,不能超过30%保额。“轻症一般会有几次赔付,根据旧版的规定,最新可以赔付七次,第一、二次赔付20%,第三到五次是赔付30%,第六、七次赔付50%,但是如果按照新版就不会再有50%比例的赔付了,最高只有30%。”徐晓向记者介绍。
新版“不太友好”的定义还包括高发的原位癌和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原位癌被“剔出了”恶性肿瘤和轻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内。而“较重急性心肌梗死”过去只定义为“急性心肌梗塞”。
据徐晓介绍,根据他们保险公司内部的看法,目前为止可以按照胸痛这种主观因素来定义急性心梗,也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肌钙蛋白超出正常值即可;但是在新版的影响下,会取消主观判断因素,也有了具体的量化指标,例如肌钙蛋白要求超出15倍正常值。
新版也有不少对消费者有利的定义,例如必备重疾由25种扩展到28种,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还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例如,按照旧规范,“心脏瓣膜手术”的赔付必须有“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而新规定取消了“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现行的重疾险定义版本已经维持了十三年之久,需要重新定义,新版本更符合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匹配当下医学治疗技术,可以让保险公司的理赔回归理性科学,避免未来理赔成本升高转嫁给消费者,同时解决了单次赔付型重疾险‘重疾不重’的问题,比如过早理赔轻度甲状腺癌,造成大病保障缺失。”一位中型保险公司寿险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
热火朝天的“择优理赔”
近一段时间,吴天觉得业务好做了,业绩也好了不少,多劳多得,他感到欣慰。在记者询问的多位代理人看来,不少人和吴天感受相仿,这很大程度得益于目前市场上各大保险公司都在主推的重疾“择优理赔”的方案。
择优理赔是指“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申请在2020年11月5日以后,使用2007版标准定义的老产品可以择优选择2007/2020标准定义中该疾病所对应的疾病定义作为赔付依据。”即购买的是旧规下的重疾险产品,未来在理赔上可以按照新规和旧规较宽松的规则进行理赔。
据吴天介绍,择优理赔仅仅适用于旧定义下的重疾险保单(包括之前已经生效的,以及在停售过渡期内买的),并且仅针对重疾的首次理赔,不包括轻症。买了老版重疾,也可以用新版疾病定义申请理赔,哪个有利就按哪个赔。
吴天向记者举例道,例如被保险人因甲状腺癌手术,病理为乳头状甲状腺癌T1NOMO,按2007版恶性肿瘤的定义,属于恶性肿瘤;按照2020版恶性肿瘤-重度定义,不属于重度恶性肿瘤,两者取优按照2007版予以赔付重疾。又例如被保险人因胃间质瘤手术治疗,按照2007版恶性肿瘤定义,不属于恶性肿瘤不予理赔,按照2020版恶性肿瘤定义,属于恶性肿瘤,应于理赔,两者取优按照2020版予以赔付重疾。“简而言之,就是买旧产品,可以把两头的好处都占到,想要覆盖新版重疾定义的‘非开胸’心脏手术,又想要旧重疾定义甲状腺癌标准,必须现在就买,还有一周老产品就要下架了。”吴天说道,“对于已经购买了老版重疾险的消费者来说,可以考虑加保,而且现在适逢开门红,有优惠政策,例如旧版的重疾需要缴纳19年的费用保终身,现在过渡期买缴纳17年就能保终身。”
根据代理人提供给记者的一份重疾择优理赔产品下架时间表来看,有些产品如百年加惠保重疾险和超倍保重疾险已经分别在1月13日和1月20日下架了,目前还在售的康惠保(2.0版)重疾险和百惠保重疾险将在1月31日16点下架;有些如昆仑健康保、复星联合的多款重疾险、光大永明的多款重疾险产品也是会在1月31日24点前下架。
但是,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消费者,都需理性看待重疾险产品。银保监会明确,要求各公司重疾新规过渡期内加强销售管理,严禁借新老规范切换进行销售误导,严禁炒作停售。消费者应冷静看待,更关注于当前的重疾保障需求。
新版产品价格会提高么?
“最近非常忙,在加班加点搞新产品的备案。”一位大型保险公司产品经理如是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在旧版和新版重疾定义过渡期间,目前有部分的观点认为最高发的乳头状甲状腺癌和滤泡甲状腺癌被列为轻症,进而导致重疾的理赔率降低,从而新版重疾的费率更优。而上述产品经理则认为不一定,因为疾病发生率只是影响重疾险定价的因素之一,且甲状腺癌在45岁前较为高发。
上述中型保险公司寿险负责人也认为,新版重疾的费率并不会下降,还可能会上升,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首先轻度甲状腺癌按照轻症理赔后,因为轻症豁免功能的存在,整单的保费就不用交了,这时重疾保障依然有效,就是说客户再患重疾,保险公司依然要理赔;其次对于2020年11月5号之后确诊的旧版重疾,各家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新重疾和旧重疾的中较宽松的定义来理赔,也就是轻度甲状腺癌会按重疾理赔,冠状动脉搭桥术和心脏瓣膜手术不要求开胸,只要切开心包也可以获得理赔,所以对于心脑血管疾病的理赔率会上升,这会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但是各家公司的市场策略不一样,可能会导致费率的差异。”
有些保险公司已经按照新版推出了产品,吴天向记者展示了和谐健康、众安保险和横琴人寿推出的新版重疾险产品,记者看到和谐健康和众安保险的新品重疾险产品介绍图,相关的产品合同说明已经遵照2020版的疾病保险;而横琴人寿推出的粤港澳大湾区重疾险分为A款和B款,A款的保障内容只有重疾险新规中的28种重疾和3种轻症,还有8种粤港澳地区发生率较高的重疾。B款则包含有100种重疾保障、18种中症保障、36种轻症保障,以及种粤港澳大湾区高发疾病、16种特疾和8种老年人高发重疾。吴天他们内部测算过,费率要比旧版重疾险贵大概2-3%。
“我也不确定价格会不会涨,如果有意向,可以在这个月底前加保,有15天的犹豫期,观望一下2月1号新规下的重疾,是否在价格方面会上涨,如果新版产品价格下降的话,你可以在犹豫期内取消再重新购买新版产品。”徐晓说。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