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强化措施 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

财经
2021
01/25
06: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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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强化措施 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陈旭

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别减少70%和30%以上,各地也取消了一大批收费项目。特别是去年出台的减税降费、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等政策,对保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要求,规范交通、税务、应急等领域执法,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对轻微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初犯偶犯等更多采取警告方式,慎用或不适用罚款,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研究推广“首违不罚”制度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和经济形势复杂,市场主体仍面临不少困难,要标本兼治,持续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巩固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

为此,会议部署了五项要求。一是在全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开展自查抽查。二是规范交通、税务、应急等领域执法,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对轻微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初犯偶犯等更多采取警告方式,慎用或不适用罚款,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罚没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继续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收费。新设向企业收费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到期基金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一时难以取消的也要降低征收标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对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要采取降标措施,取消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四是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报关、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强制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五是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从制度上防止涉企乱收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向《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表示,在税务领域,“首违不罚”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税收执法的精准度,提高税务执法的效率。此外,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的影响,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压力,该项制度可以减轻企业的压力,增强企业的信心,对稳住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的稳定及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在部分地区涉企乱处罚、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加重了企业负担。2020年11月,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河北、福建、河南等地部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违规组织货车驾驶员培训或指定货运企业到指定机构检测,并捆绑收费。浙江、新疆等地一些公安交管部门增设货车注册登记审批条件、将二手车上牌落户与安装GPS设备挂钩并违规收费。

不得自行集中清缴欠费

会议要求,要做好法定税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今年所有省份要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

记者了解到,2020年,社保费已全由税务部门征收,各级税务部门在维持征收方式稳定的同时,不断优化缴费服务,为广大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自助”等多种缴费渠道,便于缴费人申报缴费。2020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社保费收入3.8万亿元,为民生发展提供了保障。

李旭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不通过集中清缴历史欠费的方式增加中小企业的负担,是切合实际的给中小企业减负的方式。目前,中小企业经营仍然面临较大困难,其中,因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格局导致的社保费负担是中小企业较显性的困难之一。在2021年,我国应该继续给予中小企业一些过渡性的减免缓缴社保费的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实现可持续经营,同时实现我国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7月底前实现企业缴社保费基本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实现个人缴费基本能“掌上办理”。创新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顺畅便捷。加强社保费征收情况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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