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碳中和目标对中国的能源供应、经济结构甚至社会环境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使得中国必须从减排和固碳两个方面共同发力和持续推进。绿色金融是致力于推动实现能源转型、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关键金融手段,它不仅能够利用融资支撑促进低碳绿色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引导社会资本,约束高排放产业的盲目扩张,为负排放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正因如此,绿色金融的作用正逐步受到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为绿色、环保和低碳相关产业提供信贷资金,从而有效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推进生态文明与碳中和进程。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为推动绿色信贷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随后,中国绿色信贷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截至2020年上半年,中国绿色信贷余额超过11万亿元,规模居世界之首。
在《意见》发布前,绿色信贷只作为概念性金融手段,各银行普遍对信用记录较好、项目现金流充裕且实力相对雄厚的企业或项目提供绿色信贷,因此收益率普遍较好。但随着绿色信贷在政府政策推动下受到银行的重视,银行之间吸引绿色信贷项目的竞争逐渐加剧。为了鼓励相关产业融资客户积极参与绿色信贷,许多银行提供了比普通信贷项目更为低廉的贷款利率,因此可能使绿色信贷的收益下降。
无论如何,绿色信贷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正外部性,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环境收益。由于目前绿色金融规模越来越大,构建行之有效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对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助力碳中和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政府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主要包括出台政策和制度使企业或项目的污染成本内部化。激励政策例如税收补贴和信用担保等政策,可以有效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结合国内外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政府不仅应该通过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来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还应该通过财税激励政策加速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业的投资。
第二,如何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应当是未来绿色金融政策的核心。也就是说,政府应当明确绿色金融具有的独特性质与要求,结合现实情况和碳中和进程的具体需要,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需要明确绿色金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制度的一部分,将其有效地纳入到金融系统整体的运作体系和管理框架当中,完善绿色金融的相关制度建设。
第三,绿色信贷必将作为重要的金融手段广泛参与到碳中和进程中,激发相关产业参与绿色信贷的活力与积极性,使绿色信贷具有资产收益与社会收益。当前中国的绿色信贷政策尚未与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充分结合,比如说,引导绿色信贷积极对接碳中和背景下的新兴产业项目,不仅有助于为急需发展的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随着此类产业的快速发展,绿色信贷规模与收益率也将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第四,对于新兴成立或仍处于规划中的绿色金融手段,应当尽快制定相关市场规范与发展战略,实现如绿色股票、绿色期货、绿色保险等业务的创新,为碳中和提供更多的绿色金融工具,丰富融资手段。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目标和路径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运作模式,在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实质性推动绿色金融直接为绿色经济实体服务。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完整的环境风险管控机制以及监督机制,保障绿色金融运作体系的常态化,从而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最后,由于绿色金融比较特殊,往往由政策推动,实践中需要结合碳中和的进程动态化调整绿色金融政策,也将是中国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作用的必然要求。相关政策在推行后必须进行充分的政策评价,具体来说可以将评价体系分为绿色金融政策评价指标和绿色金融政策效果评价指标。其中绿色信贷项目量、绿色贷款利率、绿色债券发行量、绿色可持续发展产品开发量、环保教育次数、税收收入以及价格补贴等指标可用于衡量绿色金融政策本身的完成度以及政策间的衔接水平。由各类绿色金融政策所降低的融资成本、投资成本和交易成本、社会资本吸引量、绿色债券和绿色股票等所形成的融资量、环责险投保量以及碳交易量等指标可以度量政策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可以通过对比分析现阶段的实施情况与目标标杆值的差异,找出差异的本质原因并进行修正,实现绿色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
(作者:林伯强编辑:陆跃玲)
(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