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鲁证期货再遭处罚。
决定书显示,经查,鲁证期货存在合规风控部、稽核审计部等后台部门部分员工为公司推荐客户,并领取业务提成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条的规定。因此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鲁证期货应认真进行整改,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合理设置业务部门及其职能,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交易、结算、财务业务应当由不同部门和人员分开办理。期货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管理和控制期货公司的经营风险。期货公司应当设立合规审查部门或者岗位,审查和稽核期货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鲁证期货官网显示,鲁证期货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6月的山东泉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019亿元,旗下设有分公司4家,营业部23家,子公司2家。业务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2015年7月7日,鲁证期货在香港联交所主办挂牌上市。
据鲁证期货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鲁证期货实现经营收入及其他收益人民币19,028.6万元、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利润人民币4,176.6万元,较2019年同期的人民币16,961.2万元、人民币3,539.2万元,分別增长12.19%和18.01%。其中经纪业务收入占比巨大,收入同比同比大幅上升。2020年上半年鲁证期货实现经纪业务收入人民币14,242万元,同比上升18.14%,占总营收的比例为74.85%。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年底鲁证期货也曾因相关违规受到过处罚,距本次处罚仅有3个月。
2020年10月29日,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鲁证期货天津营业部负责人崔茂宗任职期间,明知居间人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未向公司报告上述事项,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最终被出具警示函。
(陈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