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HK)公布,2021年1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重组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授权董事会订立进一步协议,以使重组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生效。根据该授权,董事会于2021年1月27日批准《关于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以实现重组框架协议项下收购丽珠香港事项(“丽珠香港收购事项”)。
为实现丽珠香港收购事项,于2021年1月27日,丽珠生物与丽珠开曼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丽珠开曼同意转让而丽珠生物同意收购丽珠香港100%的股权,代价为人民币3944.57万元。
丽珠生物应自取得主管发改委及主管商务部门和外管局或其指定银行就丽珠香港收购事项的备案证明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的时间缴付丽珠香港收购事项的代价。
丽珠香港收购事项的交割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自交割时起,在丽珠生物支付了丽珠香港收购事项的代价的前提下,丽珠生物应对转让的股权享有排他的所有权。
丽珠香港收购事项完成后,丽珠香港将由丽珠生物直接持有100.00%。
重组实施还需根据各方後续签署的相关文件逐步落实和推进,受市场环境变化、监管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後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完成情况取决於工商变更登记、银行付汇程序、境外减资程序等完成时间。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