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长虹佳华(003991.HK)发布公告,根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公司预期于该年度将录得的收益及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大幅增加,并预期于该年度收益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收益约299.99亿港元增加约34%,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金额约2.89亿港元增加约19%。
公告显示,2020年收益增加乃主要归因于分销品类增多及部分原有分销品类销售规模扩大,而溢利增加乃主要归因于(1)2020年度收益大幅增加;(2)该年度部分附属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导致企业所得税开支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下降约37%;(3) 于该年度收到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项目投资收益分配,预计增加该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660万港元。
(文章来源:犀牛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