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臻集团控股(01825.HK)公告,于2021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宣布,一名潜在买方已就潜在买方潜在收购公司的重大权益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接触并进行讨论。
经公司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潜在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并非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并为独立于公司的第三方。
董事谨此强调,于公告日期,并无就买卖公司股份订立有关潜在收购的具约束力协议。因此,潜在收购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倘落实潜在收购,公司将相应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披露规定。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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