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王珊
近日,“黄牛”为“老赖”违规订票的新闻受到关注。被法院“限高”的人员,可以成功乘坐飞机、高铁出行,提供订票服务的“黄牛”做起了突破“限高令”的生意。
众所周知,2010年,为破解“执行难”,限制“老赖”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俗称“限高令”。“限高令”主要是针对有清偿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也就是“有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交通工具,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目的是为了倒逼“老赖”主动履约。
“限高令”推出后,在制度和实践层面都得到了完善,早已成为各级法院最常见的执法手段之一。据发改委数据,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事实证明,“限高令”是有积极意义的,其中437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法律义务。
但由于限高约束力弱,加之部分举措实施起来有难度,导致“限高令”的实施效果与设计初衷仍有差距。此前社会知名人士因债务问题被限高后还能高消费的新闻屡有发生,便是例证。
“黄牛”之所以能订票,有的是通过技术手段绕过相关系统不被识别,有的是从境外购票不被检测,有的是从内部渠道直接出票。如此种种,无外乎违法成本过低——“不查没关系,查起来轻一点会罚钱,严重一点的会被拘留”。
当然,“老赖”也不无辜,践踏法律、破坏市场秩序,在被限高后,仍不改正,错上加错,不可谓不嚣张。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的后续处理,无视市场规则、违反法律裁定的邪风必须刹住。但我们更加期待,建立真正跨行业跨部门、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统一综合的评价体系,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确保惩戒机制落到实处。
(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