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科环(01296)于深交所上市的附属烟台龙源电力技术(深:300105)董事长唐超雄及其总会计师刘克冷,收到中证监山东监管局发出的《关于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收入、成本存在跨期,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两名人士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称,中证监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根据烟台龙源电力会计政策,收入确认标准为项目运行验收合格。但在2019年公司部分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客户验收报告显示的项目结束时间,导致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多计321.66万元人币,前三季度净利润多计514.34万元人币。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证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文章来源:经济通中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