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最近,确实有一部分还在犹豫的消费者决定签单了,老版重疾险签单量比平时明显要多一些。”某大型人身险公司保险营销员文华(化名)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2月1日起,老版(2007年定义版)重疾险将正式停售,保险公司只能销售基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疾病新定义”)开发的重疾险。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各家公司都已经准备好了新重疾险产品,但大多并未开始销售,而是发力推动老版重疾险销售,营销员也在抓紧最后的时间促成老版重疾险的销售。
重疾险真的要全面涨价?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重疾险的疾病新定义,并设置了过渡期,从今年2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疾病旧定义开发的重疾险。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人身险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和备案已基本完成,但大多没有开始销售,而是大力推动旧版产品销售。“1月份营销员都在冲刺年金等开门红产品和旧版重疾险的销售,2月份估计要进行大规模培训,营销员经过了去年年底到今年1月份的开门红,已经很累了,2月份赶上春节,本身也是传统的保险销售淡季,正好进行新产品培训。”文华告诉记者。她表示,重疾险多为长期产品,价值较高,保险公司希望借着政策红利推动一波销售,抢占市场,所以都在大力推动旧版产品销售。
“从公司整体数据来看,近期重疾险的签单量确实比平时明显增加,主要是部分还在犹豫的消费者最终下定了决心。”文华告诉记者。
“1月31号后新规重疾产品大概率涨价10%-20%,现在是投保重疾险最黄金时间了,费率最优。”1月15日,记者收到某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营销员发来的微信,近几日,该营销员的朋友圈每天都在更新旧版重疾险停售的信息,并重点对比新旧版本重疾险对轻症赔付的差异。
当记者询问是否有确定的涨价信息,对方表示“是的”。但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是否有产品价格对比时,对方则表示“没有,但下个月你就知道了。”对此,记者采访了文华以及另一家人身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王梓,其皆表示,这一信息是以偏概全,并不准确。文华表示,她在内部系统中看到自己所在公司的少儿重疾险,旧版保额最低为40万元,新版调整为45万元,保费比旧版多100多元。“这样对比来看,虽然总保费支出高一点,但性价比更高。”她表示。
王梓表示,近期,确实有不少犹豫的消费者都签单了,主要是由于保险营销员的宣传。“对于新版和旧版产品,普通消费者很难自主进行清晰的对比,主要是舆论引导发挥作用。”王梓表示,目前消费者接收到的信息最让人心动的主要是两点,一是甲状腺癌可以获得全额赔付,二是保险公司推出“择优理赔”方案,即符合一定要求的客户罹患疾病,保险公司将在新旧定义中选择更有利于客户的定义进行理赔。这确实是购买旧版重疾险的优势,但新产品推出之后,肯定也会有其亮点。
那么,新版重疾险产品价格真的会上涨吗?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看,且由于产品形态的多样性,很难直接进行价格对比。中国精算师协会副秘书长李劲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新定义下,主流重疾险如果在相同保障责任的前提条件下,产品价格会略有下降,部分年龄段的定期重疾险价格会有明显下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测算是针对含有必须包含的28种重疾加上3种轻症的重疾险产品,而从市面上销售的产品来看,在重疾之外,附加多种轻症责任也已成了标配,且轻症很多是多次赔付,这些轻症虽然单次赔付金额比重疾少,但发生率高,多次发生的情况也多,对重疾险的价格影响较大。因此,综合来看,实际销售的重疾险价格变化需要结合产品形态来具体分析。同时,还有业内人士表示,新产品价格还受保险公司定价策略等多因素影响。
新旧版本有何区别?
近期,保险营销员的大力宣传,让旧版重疾险十分热销,但也有消费者产生疑虑:“营销员发来的对比图显示,旧定义的重疾险全是优点,而新产品则全是缺点。难道改革对消费者如此不友好吗?”事实上,新定义之下的重疾险并非仅有“轻症降级赔”等“缺点”,也有诸多优点,消费者需要全面了解。
“说实话,普通消费者很难对新旧政策和新旧产品进行客观全面的比较分析,他们更多还是从媒体和保险营销员那里了解信息,尤其是后者的介绍起很大的作用。”王梓对记者表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将看到新定义下的重疾险有几大变化,一是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在旧规范疾病范围的基础上,新版重疾险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等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等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二是赔付条件更为合理。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同时,针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甲状腺癌问题,重疾定义修订并未将甲状腺癌剔除,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此外,原位癌无论是在旧定义下还是新定义下,都不属于恶性肿瘤,不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可以开发疾病新定义范围外的轻度疾病,保额由其自行合理设定,也可以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障需求。
“消费者不能只看见疾病分级和轻症赔付限定比例,就觉得新产品不好。首先,买保险是为了获得保障而非获得盈利,分级赔付更科学;其次,一分价钱一分货,保障责任和保费一般相匹配;再次,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一般来说,新产品大多会更具竞争力。”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但对于保险来说,早一天购买就早一天拥有保障,消费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理性选择。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