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海航集团发布声明称,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海航集团破产重整。
海航集团方面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截止2019年6月末,海航集团账面总资产9806.21亿元,净资产2738.94亿元。
很多人听到海航“破产重整”,就认为海航要破产了,以后海航的飞机也没法坐了,但显然不是这样,因为破产重整不等于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破产重整则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简单地说,破产清算后,这个公司就没了,而破产重整,是为了让公司重新恢复健康发展。
事实上,海航集团的破产重整,不会影响航空主业正常生产运行,大家喜欢的那个海航还是会继续飞。
破产重整开始后,海航集团会持续经营,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而且破产重整有利于稳定员工就业,确保员工工资、法定福利按时发放及缴纳,同时也将在员工职业发展方面,重新建立科学规范的体系。
当然,破产重整对于海航的影响是巨大的。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将从法律上对海航集团产生众多法律效果,包括可以受到破产保护;重整期间停止支付历史欠款债券,不能再实施个别清偿;董监高等管理人员也需要受到一系列法定限制;管理人依法接管企业;原有决策机制受到限制;调整出资人权益,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落实各主体责任。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