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证监会通报*ST宜生(600978)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
根据专项核查发现线索,2020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ST宜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现初步查实,*ST宜生2016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一是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方式虚增利润20余亿元;二是通过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80余亿元;三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00余亿元。目前,本案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证监会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主体违法责任。
2020年以来,证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造假、欺诈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累计对57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26起。下一步,围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塑造市场良好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回溯前情,*ST宜生于2020年4月26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字2020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1月31日,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目前*ST宜华适格投资者索赔一触即发,只待证监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均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买入*ST宜生股票,并在2020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4月1日至今)、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详细联系方式等。在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后,投资者方可起诉索赔。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