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天眼查显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与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游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
作为原告的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称,途游公司开发和运营的“途游斗地主”“新欢乐斗地主”等网络游戏与二原告共同运营的“欢乐斗地主”同为“斗地主”棋牌类的网络游戏软件竞争产品,并且途游公司未通过自己合法的智力劳动参与游戏行业竞争,而是通过不正当的抄袭手段将二原告的智力创作成果占为己有,以此作为推广游戏的卖点,严重干扰了二原告的正常经营。
2017年,二原告发现苹果应用商店提供名为“新欢乐斗地主”的网络游戏APP下载,该游戏与途游公司运营的“途游斗地主”游戏软件账户名密码可以相通使用,且登录后两游戏中显示的游戏道具数量也一致。
同时,2018年7月,途游公司再次通过其发布于微信小游戏平台的“途游斗地主”游戏继续侵权,抄袭二原告微信小游戏平台上发布的“欢乐斗地主”游戏的残局关卡牌面设计。
最终判决结果显示,途游公司要在途游网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声明,以消除因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腾讯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给腾讯5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6.56万元。
打开手机的应用商店,可以看到安卓系统内欢乐斗地主的安装次数为6亿次,评分为3.1。途游斗地主的安装次数为2099万次,评分为4.0。
此外,中国科技新闻网注意到,腾讯公司与途游公司发生纠纷并非首次。天眼查显示,2018年8月9日,腾讯公司作为上诉人,途游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因侵害商标权纠纷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