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下称《指引》)正式施行。《指引》影响着1.3万亿规模的指数基金市场。新老指基需要根据新规修改合同。最近几天,基金公司尤其忙碌,根据辖区证监局的要求,对相关指数基金产品合同做出修改。
有基金公司指数部人士表示,《指引》对指数基金投资运作做出规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指数基金高质量发展。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明确注明指数信息查询途径,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指数基金将更加透明。
多位基金公司人士反馈,近几天收到辖区证监局关于修改指数基金法律文件的通知。
《指引》第六条规定“指数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时的应急处置安排”。第八条规定“指数基金应当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明有关指数的编制方法,以及可供投资者免费查询指数信息的途径”。
通知指出,辖区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指引》要求,在2月1日前,建立健全存量指数基金产品应急处置和指数信息的披露安排。同时,抓紧对产品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于2021年3月底前按照规定完成备案程序。
“指数基金修改仅是在原有的法律文件中增加风险揭示和应急预案条款,改动不是很大。目前业内都在等几家大型基金公司先行做出修改,参考它们修改的格式再对旗下指数基金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北京一位基金公司指数部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修改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公司修改并完成合同备案即可。”
“监管提出的合同修改不是产品准入方面的要求,而是持续运作需要满足的要求。各家基金公司现在都在做相关准备。”深圳一位基金公司指数部人士说,“专业投资者一般都比较清楚相关指数投资标的的查询方式,但也有部分投资者可能并不知道如何查询指数编制方案,指数基金未来在合同中明确写上查询路径,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可谓更加透明。”
天相投顾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市场指数基金规模合计1.33万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了3468.76亿元,增幅达到35%。
产品方面,今年年初,刚刚转型为LOF基金的招商中证白酒基金截至1月8日的规模为568.47亿元,是规模最大的指数基金。ETF方面,去年成立的芯片ETF、科创50ETF以及光伏ETF赶上了行情“风口”,也在不到1年时间里迅速晋级“百亿ETF俱乐部”。
“指数基金指引文件2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征求意见稿去年7月31日就已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也已经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上报产品。去年7月31日之后获批的指数基金均符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的《指引》适当放宽了拟开发指数基金标的指数发布时间,适当降低了对成份证券流动性的要求,对行业的影响并不大。”一位ETF基金经理说。
“业内对《指引》早有预期,不会对市场产生很大影响,只有一些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前上报的指数基金可能会受到影响。”一位基金公司人士透露,这一小部分受到影响的指数基金,若只是根据最新指引对指数做些微调,调整之后也能马上上报。只有股票权重变动超过50%的调整才会被视为新指数,新指数则需要等待6个月之后才能上报相关指数基金产品。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