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行动方案》明确,要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设立相关交易机构。在笔者看来,这需要构建一个公平、高效、有序的“新要素”市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是一系列科技成果后续研发以及实践应用的养料和根基。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而以知识、科技和数据为代表的“新要素”,正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而要素市场是社会生产的基石。《资本论》中指出,生产要素是社会再生产过程运转的基本条件,生产要素的商品化、社会化进程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而构建一个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必须包含对于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视。
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高达36.2%。未来,数字经济的规模会越来越大,而一个公平、高效、有序的“新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
科技是数字经济的活力所在,科技的发展水平决定了数字产业化的竞争力和生产力,也决定了产业数字化的执行力和贯彻力,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对科技要素市场的构建做出了重点部署。
由于数字经济还处于发展的前中期,数据获取、分享、流通等流程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许多地区仍存在数据孤岛的问题,笔者曾经分析指出过这是因为责任机制不够明确和完善造成的。
此次《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的标准和规范,这样就会让相关部门和企业有规可循,降低违规成本,打消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这也为后续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行动方案》中指出,要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设立相关交易机构。科技成果是数据要素等生产资料和科研人员的智慧劳动形成的结晶,对它进行充分的市场化、商品化,完善相关的交易机制以及建立与产业的紧密联系,为科技成果落地扫清障碍,则可以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在科技方面的作用,激发科技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要素的市场供给水平和质量,促进科技要素市场的资源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笔者认为有几个重点需要突破。
其一,要推动形成全国技术转移一体化格局,打破区域间壁垒。这一点笔者在去年年底接受采访时就曾指出,可以充分利用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与国家一系列科技创新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技术生成、产生成果再到成熟转移的生命链条。
其二,对数据、科技等要素市场的监管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应当根据要素的特点来进行差异性、针对性的监管。比如对于明显包含个人隐私,事关个人信息安全的数据科技要素要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落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而对于其他信息则可以充分借助市场,推动形成市场淘汰和自律机制来进行灵活监管。
综上,只有“新要素”市场更高效、更有序,才能为未来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内生动力。
作者:盘和林(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校对:李世辉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