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第一案来了。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这是自2020年底《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上其即时沟通分享功能及网络效应,决定了用户几乎不可能集体迁移。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腾讯公司获得一份声明。腾讯在声明中称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公司的相关材料。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腾讯表示,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继续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