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对此腾讯方面回复称,字节跳动恶意构陷,将起诉对方违法侵权。
据悉,这是自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南都记者获取的该案件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原告除了抖音主体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外,还包括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则包括了腾讯主体及相关的共四家公司。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腾讯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不仅损害了用户权益、破坏了原告等第三方移动应用开发者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更为严重的是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该等行为显然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抖音方面表示。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上其即时沟通分享功能及网络效应,决定了用户几乎不可能集体迁移。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对于上述起诉状,腾讯方面回复南都记者称,“我司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我司的相关材料。”
“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继续提起诉讼。”腾讯方面表示。
据了解,字节跳动和腾讯的“纠缠”还要回溯到2018年中旬。当时字节跳动向法院起诉腾讯,称后者利用垄断地位以各种理由多次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腾讯立即停止拦截、屏蔽和妨碍用户访问其网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各大媒体持续公开道歉100日,同时两案索赔经济损失共9000万元。
2019年中旬,腾讯认为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多闪违规使用用户的微信/QQ数据自行拓展用户关系链,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向法院提出禁令申请。法院支持了腾讯的部分保全请求。
此次抖音在这个时间点提交起诉腾讯的诉状,或者与国内目前的反垄断形势有密切关系。据悉,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主要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两大方面作出了主要规定,其中提及了“二选一”、“搭售”、“大数据杀熟”等常见现象。其主要实施对象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的经营者。之后举办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