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教集团(02001)公布,于2021年2月4日,该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公司控股股东李孝轩按零代价完成将Aspire Education Consulting Co。,Ltd。(AEC)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79.19%转让予李孝轩(作为委托人)为其本身及其家族成员利益而成立的家族信托,用于家族财产及继承计划。
于本公告日期,AEC持有该公司5600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53%。
紧随转让前,李孝轩(透过其控制的公司)持有该公司的控股权益,即合共约7.5亿股该公司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7.30%。
紧随转让后,家族信托受托人(受托人)(透过其无条件受托人及代名人)拥有AEC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79.19%,并间接持有该公司5600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3.53%。李孝轩于该公司的控股权益保持不变。
由于受托人于成立家族信托后及紧随转让后收购该公司少于30%的投票权,受托人毋须根据《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回购守则》第26条就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强制性全面要约。就此而言,该公司获李孝轩告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已确认,李孝轩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不会因成立家族信托及转让而触发根据收购守则第26条就公司股份提出的强制性全面要约。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