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2月4日晚间披露,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02831号)。公司表示,公司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因为反馈意见回复工作量较大,核查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和大众中国均不存在取消、终止或调整战略合作的计划,待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
公司与大众中国于2020年5月28日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大众中国拟认购相当于本次发行前国轩高科已发行股份总数30%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两次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通知书。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公司积极组织保荐等中介机构,并与本次发行对象大众中国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共同准备反馈意见回复。由于反馈意见回复工作量较大,需跨国交流,且受疫情影响,核查工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公司将尽快完成书面回复材料,待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
公司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终止的情形,公司和大众中国不存在取消、终止或调整战略合作的计划。公司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