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金融风险管理需多点发力

财经
2021
02/05
12: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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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金融风险管理方面,在去年高风险金融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将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本年度工作重点之一。由于县域金融本身特征和风险存量,县域金融风险管理或将是重中之重。

在去年11月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主持召开西北四省(自治区)“县域金融改革化险工作”座谈会时,就曾谈到化解县域金融风险的问题。他表示,当前农信社深化改革和化解风险任务仍十分艰巨和紧迫,下一步要保持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多样性、完整性不变,一手抓风险处置,一手抓深化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也暗示了,县域金融风险管理绝不只有事后风险处置。考虑到县域金融在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对信用的依赖程度较高,且金融服务体系仍处于动态调整状态,相应的风险管理也需要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和农村金融发展生态等纳入其中,通过多点发力化解县域金融风险,以构建更符合乡村振兴实际的金融支撑体系。

县域信用环境需“内外兼修”

日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在“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中透露,截至2020年12月底,征信系统共收录11亿自然人、6092.3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其中,收录小微企业3656.1万户、个体工商户1167万户。征信系统多年来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国务院2014年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则全面开启了政务信息公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这对于优化县域信用环境和降低县域金融风险意义重大。一方面,县域金融服务对信用贷款的依赖度较高。在县域地区,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主体数量在潜在金融需求中占绝大多数,同时其贷款额度要求较低且很难提供有效抵质押物,信用贷款就成为重要的服务模式——这也是近几年金融监管部门要求逐步提高小微主体信用贷款占比的原因。另一方面,信用环境优化及其相关举措对县域主体能够形成更强的约束力。记者在多地采访中发现,金融机构通过普遍授信以提升市场占比和信用意识的信贷模式,在农村可行却很难复制到城镇地区,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地区熟人社会的特征使其违约需要承担更高的社会成本,也就因此更容易受到信用体系的约束。

近几年,县域信用环境优化内外同时展开。从内部看,金融监管部门持续推动信用修复并强化信用宣传教育,借款主体信用意识得以提升;在外部,多方参与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也在各地探索出了多种模式。两方面相互作用,县域主体信贷可获得性进一步提高。不过,目前各地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同一地区内信用平台重复建设严重、部门之间信息采集与共享困难、缺乏市场化运行机制以及信用机制滥用等,导致信用信息平台未能得到充分运用。针对上述问题,地方政府需要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发挥统筹作用,并在其中做好专业引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以更有效地完善当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信用环境建设和信用贷款服务仍是县域金融重点,仍需要从内外部持续优化县域信用环境,以便在一定程度上将风险管理前置。

县域金融生态调整进行时

日前,国新办就银行业保险业2020年改革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谈及中小银行的发展方向时表示,中小银行必须要有抗拒盲目做大诱惑的能力,扎根在当地,做小、做细、做实。

早在2017年,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就指出,下一步要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大力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适度竞争中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之后在监管层面的引导下,大行进一步探索长尾市场并发挥其在普惠金融中的“头雁”效应。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30.5%,其中,国有大型银行同比增长高达49.3%。

从供给数据上看,农村金融在金融总量中的占比确实在下降。自2014年以来,涉农贷款以及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增速持续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不断下行。这一方面是在城镇化进程下,人力、金融资源向城市集中度明显,县域发展相对缓慢,造成金融需求增量不足;另一方面,在有信贷增量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不少地区县域金融仍陷于存量博弈,“扩面”难度较大。监管层面在去年上半年因此增设了“扩面”的考核要求,以期提高“首贷户”占比,防范对优质小微企业过度授信的“垒小户”风险。事实上,从多年前的“垒大户”到近几年的“垒小户”,其背后都体现了机构定位不清的问题,而这也是一直以来造成地方中小银行风险较高的重要原因。之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快以及县域金融市场广阔支撑着中小银行规模得到较快增长,但一旦经济总体增速回落、竞争加剧,定位不清带来的风险也就逐步暴露出来。

从金融监管部门态度看,未来将会继续保持县域金融市场的适度竞争,各地金融主管部门也在通过落实金融政策工具、搭建平台,为各类银行机构提供相对公平的县域竞争环境,并以更多资源支持能够更好服务县域主体的金融机构。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大行继续发挥好“头雁”作用之外,地方中小银行应继续坚守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定位,在产业转型和人的市民化的过程中开拓更多元的业务机会,并根据业务特征不断完善本行的风控机制和风险预警评价体系,尽可能降低潜在风险暴露的可能。此外,地方政府部门也应减少市场对金融服务选择的干预,在各类项目金融服务中给予不同类型银行公平的竞争机会,防止过度挤占中小银行的市场空间。

县域金融出清机制不断完善

一旦不良资产形成,不良资产处置甚至机构改革重组就成为必然。针对于此,金融监管部门办法频出。

为进一步化解不良资产,1月12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被认为实现了不良资产转让的四大突破,包括允许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允许对公贷款不良资产以单户的形式进行转让、允许更多金融机构参与不良资产转让以及个人不良贷款转让不受区域限制,这有利于实现不良资产的高效、批量处理,也能够前瞻性化解不良资产上升压力。

在疫情影响下,我国中小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明显增大,特别是一旦货币政策直达实体经济工具逐步退出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还将面临反弹压力。这就要求机构前瞻性化解不良资产,同时提升资本充足率。上述通知的印发将帮助提高不良资产转让力度,有利于加快各类机构不良资产处置节奏,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与此同时,县域金融机构改革重组的办法也在近期发布。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加快村镇银行补充资本,处置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在银保监会提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建立退出机制后,再一次明确允许县域金融机构出清。

在合规经营和盈利下滑的双重压力下,已有部分县域金融机构走上了合并重组的改革之路,而竞争力不强的中小银行走向兼并或将成为常态。对于县域金融而言,机构出清并非坏事,县域金融机构改革重组首先是化解了风险并解决了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其能够推动当地金融生态的自我修复,强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力量,通过将资源集中给优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复绿效率也将更高。

(李悦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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