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央行开出罚单,中信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原因被处罚款2890万元,14名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
根据处罚公示,中信银行违法类型包括四项: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三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四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四项违法事由都是踩了《反洗钱法》的红线。贝壳财经曾报道,近年监管反洗钱力度不减,央行此前披露的反洗钱工作成绩单显示,2019年处罚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2020年,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泰证券等金融机构也因反洗钱不力,被处千万级罚单;今年初,支付机构国通星驿被罚没近7000万,违规事由中也包括反洗钱不力。
“单位+个人”双罚制也有体现。与中信银行的处罚共同披露的,还有对时任零售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赵彤玮、时任公司银行部总经理金喜年等14名相关责任人的罚单,罚款金额在2.5万元至8万元不等。
据中信银行回应,这是央行2019年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自2019年接受检查期间,中信银行按照“立查立改、举一反三”的原则,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中信银行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央行反洗钱各项规定,秉承“重整改、强合规、防风险、提质效”反洗钱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反洗钱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文章来源:贝壳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