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7日讯,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通知》提出,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原则上每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将有关申请表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惩罚,涉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以下为原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起草了《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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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7时。初定2021年3月底至4月上旬开展企业申报工作,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