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停业处罚这一保险监管“利剑”近来频被祭出。2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日有两家浙江保险中介机构因编制虚假材料等被分别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2个月和3个月。业内人士分析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只有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才会被责令停止新业务,而这些行为往往与相关机构过度扩张、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相关。
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的两张罚单显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方胜磐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被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同时,远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亦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以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一整年。
年内保险业被责令停业者并不止这两家中介机构。1月中旬,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心财险”)2020年10月末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监管因此对安心财险处以责令增加资本金,责令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及责令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年初保险业停业处罚的下发,相较去年更为频繁。对此现象,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分析称:“过去一年疫情对保险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保险机构面对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容易诱发一些市场竞争力较弱的保险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另外,过去一年监管部门对多部保险监管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监管处罚依据更加充分、科学。”
李文中预测,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保险业严监管的态势不会变化,但是出现停业“顶格处罚”现象却并不一定会更加频繁。“因为当市场环境改善之后,保险机构违规现象自然会减少;同时,通过一段时间的严监管,在严厉处罚的震慑之下,保险机构也会加强自我约束,违规现象减少。”对此,他如是解释。
而关于停止开展新业务的处罚对保险中介的影响,李文中分析称,这些机构被顶格处罚,说明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般也是因经营状况不佳而导致,被顶格处罚后其处境会更加艰难。同时他指出,停业处罚对主打财险业务的中介公司影响会更大。“因为财险业务普遍是短期业务,被处以停止新业务,就意味着这些中介机构几乎没有了后续业务收入。停业时间越长受到影响越大,有些机构被处罚之后,恐怕只能退出市场。”
对于安心财险被责令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李文中则分析称:“安心财险受到停业处罚是因为偿付能力不足,一旦偿付能力状况得到改善,该处罚措施就可以解除。因此,该处罚措施影响程度的大小与公司能否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偿付能力状况有关,如果能够尽快补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那么就能减轻处罚带来的影响。”
那么,中小险企和保险中介应如何预防自己沦落到遭停业处罚的境地?李文中认为,中小保险机构更需要有精准的市场定位,培育自身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避免由于粗放经营和过于追求业务规模,陷入不利地位“被迫”严重违规,从而被监管机构施以顶格处罚。
而对于已经被施以停业处罚的保险机构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李文中建议:“一旦被施以停业处罚,对保险中介机构的影响比较致命。中小保险公司则需要针对被处罚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争取能够早日解除处罚或者避免下次再因此被处罚。如果是因为偿付能力不足,那就需要尽快补充资本,改善公司偿付能力;如果是因为市场行为违规,就需要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强化合规教育与管理。”
(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