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300万元。
唯品会随即在官方微博回应,称其已经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接受行政处罚决定并及时履行,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全面整改。
此外,唯品会表示将以此为戒,全面加强公司经营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据了解,该案于2021年1月正式立案调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早发布的通告显示,2020年8月至12月,唯品会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开发并使用巡检系统,获取同时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上架销售的品牌经营者信息,利用供应商平台系统、智能化组网引擎、运营中台等提供的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及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品牌经营者的消费注意、流量和交易机会,限制品牌经营者的销售渠道。
上述行为妨碍、破坏了品牌经营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行,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扰乱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