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000711)2月8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杨树蓝天及实际控制人郭绍增与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投资”)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股权转让事宜建立合作意向。若本次股东股权转让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疆投资。
根据协议,新疆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杨树蓝天持有的京蓝科技5118.3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此外,为实现新疆投资取得京蓝科技控制权的目的,各方同意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各方通过杨树蓝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等合法合规方式,确立新疆投资的上市公司控制地位。杨树蓝天、郭绍增拟于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当日,杨树蓝天将约京蓝科技1.2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1.68%)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全权委托给新疆投资行使。新疆投资有意向对京蓝科技下属子公司股权进行收购或增资,以进一步提升对京蓝科技的运营和管控能力。
据悉,新疆投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出资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持有10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水利领域投资、旅游投资、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等业务。
京蓝科技表示,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较高。公司引入国有资本股东,有助于优化股东结构,提升公司资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后续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推动公司平稳、健康、快速发展。新疆投资还将利用自身政府资源、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优势在项目资源、融资成本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促成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为股东创造更多利益。
此外,公司股东杨树蓝天因融资需求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本次股权转让可以缓解杨树蓝天的债务压力,降低其股票平仓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文章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