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除个别公司外,非上市保险公司2020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已经相继发布,其中净利润、偿付能力排名“几家欢喜,几家愁。”
哪些公司净利润强?
根据2020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统计,净利润排名前十的非上市人身险公司分别为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人寿、民生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合众人寿、中邮人寿、工银安盛人寿、恒大人寿、前海人寿。
净利润排名后十的非上市人身险公司分别为渤海人寿、德华安顾人寿、招商局仁和人寿、复星保德信人寿、鼎诚人寿、爱心人寿、北京人寿、海保人寿、国宝人寿、瑞泰人寿。
净利润排名前十的非上市财产险公司分别为国寿财险、阳光财险、英大泰和财险,鼎和财险、永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华泰财险、中石油专属财险、中银保险、美亚财险。
净利润排名后十的非上市财产险公司分别为阳光信保、泰康在线、安心财险、富德财险、安盛天平财险、新疆前海财险、东海航运、中航安盟、长江财险、长安责任。
从上市保险公司情况看,根据中国平安(601318)发布的2020年业绩报告,2020年,中国平安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394.70亿元,同比增长4.9%;营运ROE为1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9亿元,同比下降4.2%。
其中,2020年,平安集团寿险与健康险业务净利润960.72亿元,同比下降7.4%;但营运利润936.66亿元,同比增长5.3%。平安集团财产保险业务净利润161.59亿元,同比下降29.2%;营运利润161.59亿元,同比下降22.9%。
这些公司偿付能力仍需关注
此外,根据2020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统计,根据2020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安心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75.8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5.83%、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长安责任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78.7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7.43%、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渤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15.7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5.72%、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百年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29.0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41.89%、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前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95.3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2.99%、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中法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6820.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46820.80%、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注: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的时间为2020年3季度)
根据新修订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不得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不得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包括可资本化风险和难以资本化风险)的大小,不得低于B类。以上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其中任一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管理规定》将监管措施分为必须采取的措施和根据其风险成因选择采取的措施。必须采取的措施包括:监管谈话;要求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的计划;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向股东分红等。除上述必须采取的措施外,监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具体原因,采取责令增加资本金、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增设分支机构等措施。对于采取上述措施后偿付能力未明显改善或进一步恶化的,监管部门依法采取接管、申请破产等监管措施。
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某几类风险较大或严重的C类和D类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应根据风险成因和风险程度采取监管措施。
2020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23.3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原保险保费收入4.5万亿元,同比增长6.1%;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1.7万亿元,同比增长17%。2020年,保险业提供保险金额8710万亿元,同比增长34.6%;赔付支出1.4万亿元,同比增长7.9%。2020年,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增长106.5%。2020年,通过发行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补充了商业银行资本1.34万亿元,银行业新提取拨备1.9万亿元,同比多提取1139亿元。目前,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2.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30.5%。
(作者:李致鸿 编辑:曾芳)
(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