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财经
2021
02/09
10: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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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1年2月9日,北京安控科技(SZ 300370,收盘价:1.91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安控科技于 2020 年 5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显示,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于2019年11月失控,公司自2019年11月1日起不再将东望智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未能在子公司失控事项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5月29日才对外披露。 安控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6条及第7.7条的规定。


2020年半年报显示,安控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环保行业、油气服务、自动化,占营收比例分别为:39.76%、38.64%、20.57%。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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