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晚间,格力地产公告称,公司暂停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前,如该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上市公司应当暂停本次重组进程……”公司暂停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0年5月23日,格力地产公告称,公司拟向实控人珠海市国资委、城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发行价格为4.3元/股。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