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里物流(00636.HK)及嘉里建设(00683.HK)联合公布,J.P.Morgan(代表要约人Flourish Harmon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由要约人母公司(即顺丰控股)间接全资拥有的公司))将在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的前提下向股东提出自愿性的有条件部分现金要约,按每股要约股份18.80港元的要约价收购约9.31亿股要约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51.8%,及按全面摊薄基准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51.5%)。要约人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向购股权持有人作出适当的部分要约,以注销于最后截止日期(即厘定要约人根据购股权要约将会承购的购股权数目的记录日期)占尚未行使购股权的51.8%的购股权数目(相当于5,615,227份购股权)。
除了要约价外,待完成仓库出售后,公司将宣派每股7.28港元的特别股息。因此,股东就有效接纳部分要约涉及的并获要约人根据部分要约承购的每股股份收取的要约价加特别股息将为26.08港元,包括要约人承购的每股要约价18.80港元及每股特别股息7.28港元。
假设就约9.31亿股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51.8%,及按全面摊薄基准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51.5%)的部分要约以及于最后截止日期占尚未行使购股权的51.8%的购股权数目(相当于5,615,227份购股权)的购股权要约获悉数接纳,要约人根据部分要约及购股权要约应付的现金总代价将约为175.55亿港元。要约人拟通过外部借贷,为部分要约及购股权要约所需现金提供资金。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嘉里建设持有约7.18亿股股份,该等控股股东(嘉里建设除外)持有约4.16亿股股份,而该等执行董事则持有约3736.1万股股份(假设持有的所有已归属购股权获行使),按全面摊薄基准分别占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39.7%、23.0%及2.1%。该等控股股东及该等执行董事已告知公司,其支持部分要约及购股权要约。该等控股股东已表示,其拟于禁售期届满后提供以要约人为受益人的该等控股股东不可撤回承诺。
公告称,集团目前是综合物流、国际货运代理和供应链解决方案行业的市场领导者,其全球网络覆盖59个国家和地区。要约人母公司集团是中国内地领先的综合快递物流服务供应商,由中国最大的货运船队、中国广泛的地面服务网络及适用于供应链管理的行业领先技术提供支援。要约人母公司集团为集团带来的资源预期将为公司创造巨大协同效益及增长机会。公司将定位为要约人母公司进行国际扩张的主要载体。因此,除公司将继续经营的公司现有业务外,要约人母公司拟透过公司进行其于大中华地区以外的物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其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嘉里物流已向联交所申请由2021年2月10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及嘉里建设已向联交所申请由2021年2月10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嘉里建设股份买卖。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