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经济走向如何?货币政策思路是什么?金融行业、金融市场将如何发展?金融监管如何进行?
2月8日晚间,央行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在最新发声中,央行提到了货币政策、居民杠杆率、房地产、金融创新与审慎监管等备受市场关注的议题。
报告特设四篇专栏文章,内容围绕存款管理、绿色金融、大国货币溢出效应和居民部门债务风险四个方面。央行提出,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透支效应和潜在风险,不宜依赖消费金融扩大消费。
在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中,与三季度报告内容相比,四季度报告在重点内容表述上出现了一些改变。比如,货币政策内容再提“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新提“将经济保持在潜在产出附近”;再比如,新提“稳妥调整和接续特殊时期出台的应急政策”;在房地产相关内容部分,继续强调“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同时也提出“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货币政策再提总闸门
尽管资金面已有所缓和,但市场对货币政策转向的疑虑仍然难消。
报告在“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部分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坚持稳字当头,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保持好正常货币政策空间的可持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下阶段政策思路,央行强调“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将经济保持在潜在产出附近”。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超认为,此举继续传递出“跨周期调节”的真谛,即宽松政策逐步退出,不靠需求侧强刺激拉动经济强势走高超过潜在增速。
实际上,在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近日发表的《2020年货币政策回顾与2021年展望》中就强调,做好2021年货币政策工作,重点是要深入理解稳健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的取向。稳字当头、灵活调整、操作精准、量价合适。其中,量价合适具体体现为: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利率在合适水平,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
近期,在货币市场利率出现短时波动的背景下,央行公开市场操作量变化引起较多讨论。
对此,报告强调,判断短期利率走势首先要看政策利率是否发生变化,主要是央行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是否变化,而不应过度关注公开市场操作数量。
这是因为,公开市场操作数量会根据财政、现金等多种临时性因素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灵活调整,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市场利率走势,也不代表央行政策利率变化。
其次,央行强调引导市场利率围绕央行政策利率波动,并再次提及DR007的重要性。报告指出,在观察市场利率时重点看市场主要利率指标(DR007)的加权平均利率水平,以及DR007在一段时期的平均值,而不是个别机构的成交利率或受短期因素扰动的时点值。
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
近期,各方对我国居民杠杆率上升的问题关注较多。报告通过专栏论述“合理评估居民部门债务风险”问题,体现出央行对居民杠杆率的关注。
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持续走高,2011年末至2020年上半年的上升幅度超过31个百分点,居民债务继续扩张的空间已非常有限,相关风险值得关注。
报告指出,我国大约有20%的居民债务与经营性活动相关,剔除后我国居民杠杆率在国际上处于合理水平。我国居民部门的经营性债务,主要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也有一些个体户使用消费贷、信用卡资金经营周转。2020年上半年末,BIS口径的我国居民杠杆率为59.1%,已接近欧元区和日本;但剔除经营性居民债务后,同期居民杠杆率降至46%左右,在国际上仍处合理水平
央行指出,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透支效应和潜在风险。一方面,部分负债消费主体存在非理性、未来收入与还款支出不匹配、容易超过自身经济能力过度借贷消费、埋下金融风险的隐患;另一方面,企业面对债务刺激出来的消费需求,若扩大生产,则当未来居民债务不断攀升、偿付能力难以为继时,又会暴露出产能过剩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消费贷款快速扩张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忽视了消费金融背后所蕴含的风险,客户资质下沉明显,多头共债和过度授信问题突出。2020年以来,部分银行信用卡、消费贷不良率已显现上升苗头。
李超认为,关注居民债务风险一方面侧重于以供给侧改革的思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另一方面,当前部分银行客户资质下沉明显,此举可有效防范部分银行信用卡、消费贷不良风险,对于抑制居民消费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也有重要作用。
禁止地方法人银行开办异地存款
“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普惠金融服务质量和竞争力稳中有升。对银行体系开展全覆盖的压力测试,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增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报告称。
对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监管部门多次公开发声。与三季度报告相比,四季度报告还特别提到了金融创新与审慎监管。
近两年来,央行有序整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继叫停靠档计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谓“创新”产品后,央行称,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将地方法人银行吸收异地存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禁止其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
异地存款,是指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在没有设立实体网点的地市开立的账户吸收的存款,既包括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也包括通过自身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吸收的存款。
近两年,部分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吸收异地存款实现快速扩张,偏离了服务本地的定位。
央行表示,由于异地存款稳定性较差,积累的流动性风险易快速传染,不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金融体系稳定。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将地方法人银行吸收异地存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禁止其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已发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结清。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在线上开展的银行除外,但此类银行展业范围不受空间限制,实质上已成为全国范围内经营的银行,所以存款利率自律要求参考国有银行执行。
央行指出,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利率体系的“压舱石”,要长期保留。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发挥利率自律机制的作用,加强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结构性存款、异地存款的管理,防止非理性竞争,维护存款市场有序竞争,保持银行负债端成本稳定,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创造良好环境。
(常丹丹 HO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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