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深交所向吉峰科技发关注函,对公司2月8日的回函进行进一步问询。吉峰科技回函称,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不可撤销地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 23.86%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已生效,王新明向特驱教育转让公司 6.02%股权未过户,公司董事会改选事宜未进行,交易各方在公司的经营理念、战略协同、资源投入、公司治理等方面仍未达成一致,交易各方目前仍在洽谈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且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终止事项。
深交所要求公司明确说明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已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与特驱教育构成一致行动人;明确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发生变化,目前的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是否存在控制权认定纠纷的风险;请函询特驱教育及其实际控制人汪辉武,要求其说明是否已通过受托表决权及获取公司经营所需主要印鉴方式对公司实施控制;向深交所报备本次收购事项的内幕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