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深圳证监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涉及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行保荐、资产管理三大重要业务条线。
三大业务条线均暴露内控问题
深圳证监局详细说明了对中信证券做出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慎,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业务准入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业务准入未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标准和审批程序,未充分关注和核实管理人准入材料。二是投资监督业务流程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产品未及时调整系统中设定的监督内容,部分投资监督审核未按公司规定履行复核程序,对投资监督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约束的内控流程不完善。三是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存在不足,对个别产品季度报告的复核存在迟延。四是业务隔离不到位,托管部门与从事基金服务外包业务的子公司未严格执行业务隔离要求。
第二,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存在对发行人现金交易等情况关注和披露不充分、不准确,对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补贴可回收性等情况核查不充分等问题。
第三,公司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净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
深圳证监局指出,以上情形反映出公司对相关业务的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不完善,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中信证券应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去年三季报已计提50亿减值并遭遇下调业绩预期
从基本面来看,中信证券近年来在获得证券行业龙头老大赞誉的同时,也时有负面消息见诸报端。
2020年半年报中,中信证券公布了16件金额较为重大的诉讼、仲裁事件,涉及多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保证合同纠纷等案件。同时,在半年报中,中信证券还披露,2020年4月公司北京紫竹院营业部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认定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客户开户资料重要信息填写缺失、未对高龄客户职业信息填写异常进行核实、同一客户同日填写的两份信息登记材料内容不一致、测评打分加总错误导致评级结果出现偏差等问题,未按规定向监管局报告营业部负责人任职情况,以及无法提供营业场所计算机设备及对应媒介访问控制地址(MAC地址)的登记记录变更及历史登记数据问题。
在2020年三季报公布的同时,中信证券又发布公告称,前三季度合计计提减值准备高达50.27亿元。2020年10月30日,中金公司罕见下调中信证券2020年盈利10%,预计值162亿元,下调公司2021年盈利3%,预计值210亿元。维持A股中性评级,下调目标价5%至33.7元;维持H股中性评级,下调目标价8%至20.7港元。
不过从2021年1月23日发布的业绩快报来看,中信证券有可能年末继续计提减值。快报显示,2020年中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43.48亿元,同比增长25.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8.97亿元,同比增长21.82%。快报净利润相比中金公司研究所三季报后给予公司的预期值仍然略低。
中信证券作为行业龙头老大,其一举一动受到市场关注。适逢年报窗口期,中信证券业绩低于市场预期仍然制约了其股价表现——今年以来沪指虽然创出新高,中信证券继1月下跌3.57%后,2月小幅阴跌约1%。
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监管函,节后的中信证券A股和H股走势如何?作为市场风向标,值得投资者继续关注。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