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航科技(600751.SH)公告,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集团已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8.5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间接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